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什么意思(民事诉讼答辩期)
时间:2022-09-12 21:46:41来源:有些人很好奇民事诉讼中的抗辩期间(民事诉讼中的抗辩期间)是什么意思。接下来,让肖鑫谈谈民事诉讼中的辩护期是什么意思。
1.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是指: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,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自己对原告起诉书中的诉讼事实、理由和请求的相关反驳。
2.扩展信息:
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,被告有权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。答辩状是原告诉状中陈述的承认或否认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和理由。
15日内未提交答辩状的,也可以在开庭时当庭答辩。如果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,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复印件,正式开庭时会将证据原件带到法庭进行质证。
简易程序民事审判中,举证期限和举证时限一般由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期限应为15日,不得少于30日。但是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举证期限和简易程序举证期限,但简易程序答辩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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